更新时间:2022.06.12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修正的、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保证金可以予以没收。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有: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
关于串通投标罪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资人利益,情节严重的情形。
不能接收未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法律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和投标保证金等。因此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能接收。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
关键看中标通知书是否已经发出,若发出,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成立,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可追究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法律责任;若没发出,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承担责任,也不能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不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不能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投标人有权利收回投标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但是对于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权利进行收回。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是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它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