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2002年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谓“处理医疗事故”,在本条例中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或者应当事人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这里的“处理”仅指行政机关的
一、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 二、医用产品损害;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 三、疾病的自然转归;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
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时限是1年。一般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书面申请。
一.和解调解程序在双方对医疗事故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和解,或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二.诉讼程序1、向医疗机构索赔被拒的,患者或死亡患者亲属有权在发现受医疗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民事诉讼。2、对于患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
第一步:报告。第二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第三步: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第四步:调查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第五步:作出结论医疗事故处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能够构成医疗事故的必须具备如下三个要件: (1)医务人员在主观上有过错; (2)造成了患者的损害后果; (3)这一损害事实发生于诊疗护理的过程中。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有: 1、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双方以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并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2、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可以向
患方对医疗事故提起投诉的,可以向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提起投诉。如果双方能够就这一投诉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自行解决。但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当然,患方也可以选择书面申请卫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