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证据来证明不是工伤:其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证据必须符合法定的证据种类,且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收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单位的举证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资料和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去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不服工伤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工伤不被认定,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去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接受该结果的,则可以去向侵权人索取医疗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
不能认定工伤事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厂里同事不给作证的,可以提供在场人员的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程序: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不予认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者或者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经工伤认定程序,劳动者受伤未认定为工伤的,属于侵权人造成的损害,劳动者可以请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负有责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一定程度的赔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