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如下: 1、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关系决定犯罪是否成立以及犯罪既遂; 2、通常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 3、表现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原因在先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关系决定犯罪是否成立以及犯罪既遂。首先,故意犯罪的既遂,就需要考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故意行为并不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就不能判断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甲砍杀
基本原则如下: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
刑事诉讼法66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若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采取监视居住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起诉: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予以纠正的活动。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是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法规范。
受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