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离婚后有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分割财产后反悔;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的财产纠纷能提起诉讼。不属于夫妻双方所有的财产不能提起诉讼。
离婚起诉时财产纠纷,法院会查明共同财产后,依法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纠纷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当事人在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的,起诉书需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各种身份信息;自己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
离婚财产纠纷起诉要写明如下内容:纠纷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离婚财产纠纷起诉状应该包含财产的具体分配、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和身份号码。 2、说明诉讼请求,包括想离婚、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方法等。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收费的标准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离婚财产纠纷的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名称:起诉状/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原被告姓名、性别、住址、职业等身份信息;3、诉讼请求:请求法院裁判的事项;4、事实理由:与诉讼请求相关的事实以及依据;5、证据以及证据来源。落款处需写明递交
1、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也可以协商分割。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登记后,财产纠纷的起诉期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要求一方有隐藏、转移、毁损或欺诈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