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民法典》规定我国结婚不给彩礼合理,只要男女双方达成合意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只有法定情况下才需要返还彩礼。
结婚三个月彩礼不退,但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的,法院支持返还: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视情况而定。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一般情况下结婚之后彩礼是不可要求退还的,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或者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是不用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
女方不结婚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但具有一定的前提。在下列法定情形下,彩礼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情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
彩礼作为结婚的附条件的赠与,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限于三种情况,比如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或者已结婚未居住在一起,或者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婚前困难,其他情况彩礼一般是不予退的。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女方不愿意结婚,应当向男方退还彩礼,女方不退彩礼,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从给付彩礼到办理正式结婚登记前的期间内,男女双方因为感情和现实原因丧失了组成家庭的意愿,那么一方给付彩礼作为一种带有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请求撤销的,这种情况下也要考虑到双方是
严格意义上说,彩礼的给付是为了让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因此彩礼是一种付条件的赠与。结婚的条件没有达成,赠与合同就可以撤销。因此,就算双方已经私下订立婚约,只要没有登记结婚的,女方就应当返还相关的彩礼。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就算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