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是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2次会议、2017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的,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规定任何单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分为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两档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公民的私人信息被他人搜集、知悉、公开等非法行为。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解释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条文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关系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开展、正常生活状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 1、构成本罪的,应当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存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则对其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个人犯相应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