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债权人和债务人解释如下: 法律债权人是指在合同义务中享有一定约定权利的人,换句话说,债务人是债权人的相对人。权利义务平等。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债权关系中履行或者不履行一定的行为,债务人有义务履行债权人的意图。债务是指外部债务,有偿还债务的
无债权债务的意思就是没有人欠我钱,我也没有欠别人钱。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务人是需要向特定的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而债权人是可以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民事法律行为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一般来说,股东是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占有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东出资不实的。也就是指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 二、抽逃出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
股东不可以只分红不承担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股东在特殊的情况下,应当承担债务。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不会让股东承担债务的,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然后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有这种情况
股东可以依照下列方式来承担公司债务: 1、一般情况下。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如果存在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法定情形,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
债权人权益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
是。共益权主要指股东以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的权利,或者说是股东以个人利益为目的兼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使股东间接受益。会计账簿查阅权属于共益权之一。共益权要包括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临时股东大会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