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补偿费有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可知,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土地上的房产归该房产所有权人享有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
归土地所有人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当事人的承包地若被征收,则补偿费应当归集体所有,其中对土地附着物的补偿应当由承包人所有。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征地补偿费是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所以不能继承。
1、承包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 2、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
房屋拆迁征地补偿费归被拆迁人所有,如果是公房,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1、土地征地补偿费一般不能继承。 2、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 3、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归土地承包人。土地补偿费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