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对行政处罚进行复议的程序是: 1、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 4、作出决定。
一是鼓励集中处理 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均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二是鼓励资源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五日。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
环保税是按照从量计征的方法,没有固定税率,是按照环保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包括:首先由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然后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如果受理的,再依法进行审理;最后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1、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就环境保护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被处罚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
行政复议前置的理解为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