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追索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的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地是,追索抚养费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抚养费的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地是,追索抚养费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抚养费的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确定: 1、应当到被告居住,工作,或者生活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2、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
抚养费纠纷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追索扶养费的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判别方式:一般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关系,如果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法院是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住所地法院。如果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追偿抚养费管辖地,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到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过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应当到案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