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存在的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没有证明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共同债务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
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存在的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信用卡欠款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是夫妻
夫妻一方借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有另一方追认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生活、履行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经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应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应以夫妻的共同财产对外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夫妻借贷是用于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用夫妻名义借贷,却用于个人花费则属于个人债务。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
信用卡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方面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或者妻对外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依据为: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夫或者妻一方事后追认是共同意思的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
父母留下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具体情况而定: 1、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或者是双方通过赠与、遗产的继承所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2、如果遗嘱中或者是赠与合同中已确定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话,只能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且该
不属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