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老年人在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是有监护人的。且其监护人可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顺序予以确定。
有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认定方法如下: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
老年监护人的意思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
法定监护人有如下职责: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若监护人不履行前述法定监护职责,或者实施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但确定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对监
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需要有监护人的。如果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则不需要监护人,但是可以决定谁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
老年人一般是没有监护人的。但如下情形除外: 1、老年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老年人在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
失能老人确定监护人,可采用指定监护人或意定监护人方式确定。若失能老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权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那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老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确定了监护人的,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没有确定监护人的,一般是配偶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