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雇员在临时雇佣中受伤,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但受伤的雇员可以主张雇主给予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
私人请临时工,属于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伤害,不是工伤。工伤适用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
临时工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1、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 2、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
临时工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1、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2、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
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班时间受伤不一定算工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算。当事人若在打零工的工作过程中受伤,应当由雇佣其进行工作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损害赔偿。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