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地不明确的,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
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分包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
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应该是被告住所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劳务分包合同诉讼的管辖地为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如果劳务分包合同涉及到工程建设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关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管辖地一般认定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如果劳务分包合同涉及到工程建设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务分包合同诉讼管辖地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