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并不是同一个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
玩忽职守与滥用职权最大的区别是,玩忽职守是过失,滥用职权是故意为之。 滥用职权滥用,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 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
《刑法》中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义、量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的。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
算滥用职权,因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本罪成立的必备要件。因而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是区分本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是不正确地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玩忽职守罪的一般
玩忽职守罪,在刑法中属于“渎职罪”。 该罪的主要特征有: 1、其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 2、该罪在主观上,主要是出于行为人在岗位上的过失,例如对自己盲目自信、疏忽大意、擅离职守等。 3、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不能正确履
如果犯罪嫌疑人作为指挥人员或者值班、执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军事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了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