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继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必须与继父母之前存在扶养关系,即构成拟制的直系血缘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他们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如果养子女想要代位继承,则需要养父母先于其父母死亡。在继承时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后死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
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中,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继子女要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的亲生子女也就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侄女侄子)可以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
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是在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女的子女
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我国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
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他们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如果养子女想要代位继承,则需要养父母先于其父母死亡。在继承时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因此,有扶养关系的
有抚养关系的继女能够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