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当事人不能仅以公告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需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发出解除函、正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对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解除的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违约不一定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
解除合同的催告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未通知对方,通过仲裁和诉讼解除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买卖合同能在原告方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与争议相关联地点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所以如果当事人约定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或者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买卖合同纠纷可
小区内想要悬挂宣传广告什么的,需要业主们的同意才可以,但不必经全体业主同意,可是要取得相关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实践中,小区悬挂广告几乎不可能获得全体业主同意,因此只需获得业主大会上绝大多数业主或超过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可。
除合乎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外,其他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
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这里需要区分广告上的描述是一般的,比较抽象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应当将该内容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受人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在此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
如下情形下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的; 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3、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4、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
广告与事实不符合如何处理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
第一次离婚法院没有判双方离婚,在6个月之内不能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起诉离婚,除非有其他情况事由。6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的,对方还是不肯离婚,法院会再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可能判离。但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之后双方又分居1年的,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