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能够积极接受改造,认罪态度良好并有立功表现的,服刑满二年以后,可以获得减刑,但是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两年之后才可以申请减刑,而且服刑的刑期最短时间不能少于十三年,也就是说,人民法院经过判决无期徒刑之后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两年缓刑考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根据本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能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条件为: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的规定是: 1、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开始计算。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期限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