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两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都相同,皆属故意犯罪。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非法狩猎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以下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 1、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内,多次猎捕或大量猎捕野生动物的。 2、使用禁用工具或者方法狩猎,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 3、长期非法狩猎屡教不改的。 4、非不狩猎不听劝阻,威胁、殴打保护人员的等。
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
非法狩猎罪的数量认定是: 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2、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3、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随着一些人狩猎活动的猖獗,野生动物的生存遭到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国家出台了一些禁止狩猎的规定,情节比较轻微的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会依据刑法受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
非法狩猎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如下: 1、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 2、存在基于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行为; 3、二人以上,均应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非法狩猎罪共同犯罪的认定: 1、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非法狩猎行为; 2、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3、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狩猎的犯罪故意。
河南省关于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为: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或者违反狩猎法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
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上是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是专门从事狩猎的人还是其他公民,只要
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应有: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