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所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承担具有的特点如下: (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二)基于债权产生的抗辩权也随债务承担移转。 (三)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公司欠外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股东只根据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自行承担。但若有证据证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该股东应当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前面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若其全部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可以由其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
公司债务承担是公司债务的移转的一种方式,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公司债务承担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司发生债务时,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就不承担其他责任。相反应在未付金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