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商标注册人一般具有独占使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禁止使用权、商标专用权等法定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且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对于注册商标中颜色的法律规定是: (一)注册的商标的颜色必须能够与其他商品别开,即具有显著性; (二)商标的颜色应当能体现商标的独占性; (三)法律对于注册商标中颜色的其他规定。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有: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2、申请在先原则;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4、使用在先原则; 5、合法注册原则; 6、其他原则。
商标许可人权利: 1、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 2、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 3、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商标许可人的义务: 1、许可人有适时提供
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权利有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间的义务是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夫妻共同的
我国对赡养义务的规定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注册人一般享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所有权、独占权、续展权、批准所有权、严禁权、开设质押权、项目投资权、转让权、遗产继承权等。经国家专利局审核批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主要享有以上九大类权利。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专有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使用权,任何第三人不得在同类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的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有:商标的所有权、独占权、续展权、批准所有权、严禁权、开设质押权、项目投资权、转让权、遗产继承权等。经国家专利局审核批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主要享有以上九大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