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农村土地最新政策包括:更加完善征地的制度,缩小了征地的范围,探索并且制定征地目录,严格的界定公益性用地范围,完善合理、规范、多元化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要更好的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入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建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 二、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4、婚前男女双方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
农村离婚土地和房屋的分割方式: 1、离婚时土地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离婚分割
农村离婚土地和房屋的分割方式: 1.离婚时土地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离婚分割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分割房屋前必须首先区分出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因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
离婚分配土地的,需要遵循4个原则。分别是:1、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的,那么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处理;2、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的权益的原则来从处理;3、按照有利于生产、以及生活的原则;4、不可以损害国家、集体、他人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 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