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特别条件是: 第一,侵权行为所侵害的财产不是普通的财产,须是一种特定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第二,在受到侵害特定的纪念性物品中,有人格利益因素。 第三,财产所具有的这种人格利益因素来源于其相对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如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扣,也包括现场救援、人身伤亡善后处理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间接损失,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者,还应包括现场抢救、人身伤故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 1、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2、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 3、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
精神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 1、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2、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 3、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
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为侵权或损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伴随物质损失、因此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损失或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包括可实现预期收益)的减少。
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但是在执行阶段,是可以计算利息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立案标准是针对刑事犯罪来说的,民事赔偿是不会涉及到立案标准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以被侵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进行赔偿。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财产侵权能要求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案件财产损害索赔权是不能够转让的。因为这是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