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1、行政法并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统一的法典。 2、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
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程序: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第五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义务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有:对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相对人被查封的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如下: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执行的主要方法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处理;依法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来抵缴罚款;以及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等。
行政执行的主要方法如下: 1.行政手段。指依靠行政机关内部层级节制的机制,通过命令、指挥、控制、规定、指令等实施政策执行的方法。 2.法律手段。指行政机关通过制定行政法律、法规、法令,对行政执行的实施过程进行规范的方法。 3.经济手段。指行
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需要先向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催告,催告期限经过后当事人仍然不履行的,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进行强制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包括立案、调查、审查调查结果、最后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通过举办听证会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