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
适用逮捕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批捕与逮捕的不同在于权利行使的主体不同,检察院有批准逮捕的权利,而公安机关只有逮捕的执行权。批准是批准逮捕的决定权,而逮捕则是抓捕的执行权。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同级人民
批捕和逮捕的区别如下: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
批捕与逮捕的不同在于权利行使的主体不同,检察院有批准逮捕的权利,而公安机关只有逮捕的执行权。批准是批准逮捕的决定权,而逮捕则是抓捕的执行权。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批准逮捕后
刑事诉讼法第79条分三款规定了三种逮捕的情形。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
批准逮捕的适用条件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以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有:患有严重疾病的;正在怀孕或哺乳自
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况包含: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 4、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
批准逮捕变更的情形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如下: 一、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二、涉案人员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 三、嫌疑人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 四、嫌疑人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3、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3、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一般也不批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