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7
法律上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产;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制裁不单纯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其中还包括了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分。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法律上公司注销对法人的相关规定包括有:公司注销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法人资格同时消灭;法定代表人滥用法人地位造成公司损害的,应当作出相应赔偿。
欠钱不还的法律规定有:借款人逾期未还借款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债权人还可以提起诉讼。
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1)立案; (2)调查取证; (3)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行政机关进行复核。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措施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裁决一般指行政机关对于双方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裁决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行政裁决有以下类型:对侵权纠纷的裁决;对补偿纠纷的裁决; 对损坏赔偿纠纷的裁决;对权属纠纷的裁决;对国有资产产权的裁决;专利强制许可;对经济补偿的裁决;对民间纠纷的裁决。
行政裁决的主体主要是指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能进行行政裁决的主体。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行政处罚包括下列种类:给予行为人警告、通报批评;对其处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以及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行政处罚包含以下几种: 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