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下列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
仲裁中撤销裁决是可以的,但是必须存在法定的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比如说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仲裁那件的当事人在根据法定的程序申请仲裁裁决的撤销以后,那么原仲裁裁定也是自始无
不服劳动仲裁的办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调解后可以撤销裁决。但是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是存在着法定的情况,比如说没有仲裁协议的或者是仲裁的事项不属于我们国家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情况之下,都是可以申请撤销。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从
劳动仲裁裁决可撤销的,需要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出现以下情况的,那么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