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有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的行政许可等。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申请复议权;委托权;查阅权;申请回避权;申请听证权;撤回复议申请权;自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 一、具体行政行为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例如其姓名、性别、年龄等;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的请求、主要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和申请日期。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或者对有关许可证的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