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申请注册商标流程: 1、提出申请。即商标注册申请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2、审查。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 3、核准注册。初步审定公告后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
向商标局申请。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提交申请文件,然后由商标局在九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可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可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申请商标注册费用包括商标官费和商标代理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代理机构的收费就是在商标局官方费用的基础上,加上一些服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如下: 1、由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对合法的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
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可以使用,没注册都可以使用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具体如下:先由申请人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然后,由商标局审查,如果经初步审定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在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应当依法出具商标注册证书。
申请注册商标首先需要确认商标的类型并进行检索,提交申请文件后获得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实施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公告公布,公告无异议实施实质审查、审查通过予以授权,发放商标证明。
目前申请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一是商标申请人亲自到北京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提交注册申请;另外就是委托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代办。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申请人只需提交注册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注册费用,代理公司会全程为您办理。 申请
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可以到有关商标注册的网站进行查询。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
商标注册范围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