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赔偿机关做出相应的决定之后,若是申请人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对国家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是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只能向作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并且必须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六个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三种情况,一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是在退休后,因为社会保险费而发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其他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情形之一,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如果是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一般就会生效。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的情形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方不支付国家赔偿金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要注意时效。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