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为: 1、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过程中,实施了以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的行为; 2、行为人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少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侵害对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观罪过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行为人对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是明知的
符合以下构成要件就认定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针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标准,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针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标准,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如果犯罪嫌疑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或者提供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招标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收购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经营活动的,就构成了强迫交易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强迫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应予以立案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1、行为人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接受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收购或转让公司的股份、债券或其他的资产;5、强迫他人退出或者参与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