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签订合同后对方主要负责人发生更换不能主张终止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发生以下条件或者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发生以下条件或者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签订合同后对方主要负责人发生更换不能擅自主张终止合同,因为合同不会因为主要负责人的变更而失去效力,主张终止合同的,事实上属于违约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
合同终止后存在违约情形是能主张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包括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终止后存在违约情形是能主张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包括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终止后存在违约情形是能主张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包括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终止存在违约情形且有约定违约金的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支付违约金。
合同终止后存在违约的,则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
合同终止后可主张违约责任。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视下列情况而定: 1、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无论终止原因是什么,无论当事人是否违约,当事人是否应当向其他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一方
合同终止后可以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条款属于结算和清理条款。 因此,合同终止后可以要求违约金。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违约金请求权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仍然可以请求。 违约金本质上是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