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了监外执行的条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
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并不是一律不准去外地。首先要经过批准,擅自行动的话很有可能会取消其监外执行,然后对其进行收监。
监外执行私自去外地的后果:可能会被取消监外执行。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
下列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未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 (二)暂予监外执行可能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三)自伤自残的罪犯; (四)罪犯严重,民愤很大的罪犯。 在我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条件有: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监外执行需要的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
监外执行的期限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仅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监外执行的限制具体如下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翻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
监外执行的条件一般是: 1、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有公安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监外执行的种类一般包括三种适用情形,即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但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还有一种是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以及最后一种是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