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受胁迫的婚姻撤销后不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无效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它们是不一样的。 只是说可撤销的婚姻撤销之后发生的后果与无效婚姻的后果一样,并不是说可撤销的婚姻撤销之后就是无效婚姻。
冒名顶替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效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冒名顶替的婚姻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
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婚姻的,不会影响以后结婚,而且也不会有婚姻记录。一般的离婚,双方都会有离异的记录,但是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双方的状态都是未婚而不是离异,所以不会对双方当事人之后的结婚行为产生影响。
婚姻登记程序违法不会导致婚姻无效。行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只要符合我国法律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即可成立。
结婚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未到法定婚龄; 2、重婚; 4、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骗婚的婚姻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些情形下的婚姻无效,主要包括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重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而骗婚由于不属于上述情形,所以当事人被骗婚后,其婚姻仍然有效。
婚姻无效后再次结婚只要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有效;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没有达到晚婚年龄能结婚。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就可以结婚,不一定非要达到晚婚年龄。同时双方还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也必须要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晚婚是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晚婚不具有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法定结婚年龄则具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取消了晚婚的规定。但规定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
我国晚婚年龄为: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晚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必须为初婚。初婚年龄的计算方法,以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为准。所以只要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即可办理结婚登记。但我国的政策是比较鼓励晚婚晚育的。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