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法院一般都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换句话说,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存在挥霍、转移、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针对对方,进行少分甚至是不
同居关系涉及的财产,首先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分配;没有约定的,可以时候达成事后的约定;不能达成一致合意的,就可以提请人民法院,按照份额以及相关出资事实来进行确定。民法典并没有直接规定同居关系,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75条,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者被
我国目前的法律,尚未对同居关系破裂之后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
分居财产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因为夫妻双方分居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那么在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如何处理进行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离婚共同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遵循下面的规定进行:第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双方可以就分配比例、期限、方式等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就按照
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如下: 1、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活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与该财产价值一般的补偿; 3、双方均不要求处理财产的或确实不宜一并处理的
夫妻离婚的财产如何分配,总结了下面几个方面。第一,夫妻共同的财产包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共同经营收益、继承所得以及其他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可以根据生产以及生活的需要和财产的实际来源情况,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也就是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
夫妻在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法律不强加干涉,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按照下面几个原则进行分割: 首先是平等原则,意思就是双方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双方平等地享有
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话,这时候对于双方同居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同居关系并不等于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同居,同时并没有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
夫妻二人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先协议后判决的原则。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妥当的,那么就依据二人的协议进行分配;如果夫妻二人无法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做出协议的,那么就由法院对财产具体如何分
共同财产是指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主要是包括了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双方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分配财产。如果婚姻之中一方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