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分割。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因分割造成其
(1)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2)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权利; 如果查明属于共
分居期间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现行法律,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予以分割,即如果能够证明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归本人所有;对于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如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出资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平均分割。另外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患严重疾病尚未治愈的,在分割财
离婚时,共有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一方的婚内与他人同居行为而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能够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按照协议结果分割。如果协议不成,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若双方同居关系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则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有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分居期间的收入在离婚时,应当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无特殊约定
《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财产是共同财产,属于按份共有。分割时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并不保护同居这一段关系,但是因为同居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以及抚养权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