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监外执行哺乳期为一年,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至2个月。《刑事诉讼法》中未明确规定哺乳期期限,但可以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地。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
判刑五年只要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就能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条件: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监外执行期间一般而言是算刑期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
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即对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出现法定的不需要或不能在强制执行的场所执行,而选择在强制执行场所之外的地方执行刑罚。《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
1、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役是我国刑罚主刑的一种,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可以监外执行,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
不能监外执行的罪犯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刑罚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等。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监外执行的办理: 1、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申请监外执行; 2、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 3、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不可以减刑。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才可以减刑。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所以是不能减刑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