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未领取产权证书的房屋导致抵押合同无效。因为房屋属于一种不动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应该自登记时就设立。即不动产抵押自登记时生效。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存在所有权上的瑕疵,企业如果以该被抵押财产出资成立企业,有虚假出资之嫌疑
解除抵押的房产证没有期限。房屋抵押为债务担保的,没有规定解除抵押登记的期限。主债消灭后,抵押人可以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房地产登记证、
抵押登记与法院的查封不同,需要主动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否则不会自动解除的。办手续的时候,需要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
为购房而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属两个独立的合同,不存在主从关系,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不影响借款担保合同的效力及由此设立的抵押权之效力
房产证抵押给私人是有效的。房产证抵押不能等同于房屋抵押,两者是不同的。房产证抵押后,抵押权人最好前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维护自身的抵押权。进行登记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可以确定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抵押人;第二,如果该房屋被多次抵押的
别人不可以拿其他人房产证抵押贷款。具体情况如下:持他人房产证是不可以办理贷款的,其产权权利不属于个人的,无法凭此作为抵押凭证来办理贷款。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
房屋抵押权以登记为取得条件。一般情况下,房产买卖不影响有效的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如下途径维权: 1、正常行使抵押权; 2、协商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或提供其它担保; 3、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