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
若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所需材料为: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没有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并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法典》规定,自愿结婚的男女应当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相关规定的
需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有关整个家庭的信息必须完整,并且印章和文字清晰有效;还需要将单一证书的原件和夫妻两人之间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原始证明带到民政局;还可以带两张两寸彩色照片,或者在民政局拍摄;除此之外,如果是再婚人员需要持有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所需的材料有夫妻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以是女方,也可以是男方。
办理婚姻登记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携带办理婚姻登记双方的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沈阳居民: (一)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婚姻档案;香港、澳门居民: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婚姻档案;台湾居民: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
婚姻登记要准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免冠照片、无禁止结婚血亲关系证明等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男小于二十二周岁,女小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非因自愿而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要准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免冠照片、无禁止结婚血亲关系证明等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男小于二十二周岁,女小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非因自愿而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现在登记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四点: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四点: 1、要求结婚登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