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是有效,但原所有权人可以请求无处分权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善意取得需要受让人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并依法办理了登记或实际交付的手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开发商违约的应当在定金基础上赔付双倍,同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违约金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受让人善意取得该物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但如果是遗失物被善意取得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
合同无效的,恶意相对人应当根据过错和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
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
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
合同无效后,非善意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当事人;不能够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还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
合同解除的时候,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解除,这时候守约方当然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损失适用的前提是,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给自己带来了损失。而且这项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守约方应当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具体的数额
至少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签订的合同才有效: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需要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合同无效; 2、合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的签订地点有时候是确定合同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双方如果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那么合同的签订地点是最后一方签名盖章的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如果双方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是采用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那么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