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一、重新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要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 (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
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有效的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断资料;其他。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即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
委托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应当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诊断证明。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交的材料有: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申请工伤需提交下列资料: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单位的营业执照、个人的身份证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以及医疗诊断书等。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异议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异议申请书。
申请补办工伤认定书需要携带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职工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材料;其他。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