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继子女如果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抚养继子女长大的,则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形成了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用承担赡养义务。
被收养子女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收养关系成立,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
女婿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法定赡养人包括有成年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女婿并不是法定赡养人,所以,并没有赡养义务。但是,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关系,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而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有两类:一类是子女,就是父母所生儿女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第二类主体是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成年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
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有赡养义务不一定就有继承权。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就像我们小时候父母有义务抚养我们直到成年一样,这个和继承或者说死者生前的财产分配没有因果关系,在遗产继承方面,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那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的,按法定顺序来继承,死
代位继承人对被代位继承人的被赡养人,具法定赡养义务。根据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如果祖父母
义务: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3、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
《民法典》规定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顺位的监护人。若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能力监护的,姐姐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弟弟。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父母和子女者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这种抚养和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对两种义务的履行都有救济途径,不可以此为借口,规避法定义务。
父母没养过当事人,当事人有义务赡养父母。具体如下: 1、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2、而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