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一方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起诉离婚,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在离婚案件中,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被告住所地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起诉离婚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在一般情况下应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但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
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 1、原告起草离婚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
起诉离婚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离的。当事人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前往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
诉讼离婚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
起诉离婚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