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行政罚款不属于破产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
关于违约金是不是属于破产债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违约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金对于受害人而言是属于债权,违约金能做为破产债权,但是其排名比较靠后。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债权是否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以有一定价值的债权表示、是否有第三人担保,都可列为破产债权,也不管该债权发生的原因。这包括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和债权是否有财产担保、是否具有排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破产债权确认如下: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无论债权是否到期,是否有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保证,无论债权发生的原因,都应列为破产债权; 2、有财产担保但未能优先受偿的债权,不得通过破产程序优先清偿。但是,如
破产债权的确认方式: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为保证,也不论该债权发生的原因,均应列为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的认定即包括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使没有到期,即使附了条件,即使不是确定价值的债权,也都是破产债权。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
破产债权的审查方式:一般情况下,法院只作程序上的审查,即只要破产清算组依照规定向债务人发出了书面限期清偿通知,债务人收到后七日内既未提出异议,又未清偿债务,法院就应裁定强制执行。
破产债权是主要以下列类型进行分类的: 1、无担保债权,即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即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等。
破产债权的确定是: 1、由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对于职工工资、社保费用以及法定的需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只需由管理人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破产申请的办理,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法院会核实债权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相关证据不足,或者证据缺乏真实性,那么,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如果证明债务人正确,或者是企业危机出现转机,企业有能力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时享有的、在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经确认并依破产程序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债权由破产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材料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