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新民法典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为结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如下: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规定一般如下: 一、夫妻双方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双方婚后购房屋则属共同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前购入并还清贷款的房产,且登记在购买方个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购买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二、婚前按揭买房,在婚后继续还贷的,则婚后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予分割; 2、以共同贷款方式买的房屋,对于房屋产权,夫妻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3、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对于财产分割没有单独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此有如下规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
关于离婚后起诉分割财产的具体规定包括:离婚后,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时分割财产要注意如下问题: 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信息。例如,名称、范围位置、归属等; 二、财产分割要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四、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般以均等分割为原则,同时兼顾照顾妇女儿童利益,便利生活、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对婚前、婚内财产作出约定,确定归各自所有、
新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无需分割。
新婚姻法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