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没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经济补偿,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可获得经济补偿: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终止后应注意经济补偿: 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付经济补偿金; 2、有关赔偿事项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的,可以在辞退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是否有经济补偿要分情况: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如果开始依法领取退休金,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直接终止劳动合同,此时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的劳动关系消灭。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