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首先,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遗嘱继承纠纷,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因此不能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来处理。一般情况下,对于单纯的财产纠纷,就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是为了体现维系家庭和睦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了,对于因为继承遗产而产生纠纷的案件,还是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的
处理遗产纠纷如继承权纠纷、继承顺序纠纷和遗产分配份额纠纷等争议,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诉讼处理。当事人协商要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也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1、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扶养协议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把自己的个人合法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
在我国,只有遗嘱继承才需要办理公证。如果遗嘱没有办理公证,也不需要慌张,因为这时候只要这份遗嘱是遗嘱订立人,也就是被继承人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这份遗嘱也是有效的。只是这份遗嘱不能对抗其他经过公证的遗嘱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申请人准备相应材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房产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则可以根据遗嘱办理公证;若没有遗嘱,则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到公证处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房屋产权的继承分为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一种是法定继承。对于遗嘱继承或者是遗赠。那么当事人可以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又要再分为三种情况:(1)协商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并没有继承权证明书这一种说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3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留有遗产的,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执行;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执行;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执行。换句话说,能够获得继承权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共同继承遗产。此时,如果想要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各位继承人必须先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只有经过公证,才能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注意的是,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为了保障继承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继承人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是多位继承人继承同一份遗产,都必须前往同一个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有多个不动产,当事人也可以协商前往其中一个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
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