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公司股东相对于公司以外的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股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购买权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
先后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下: 1、后一份合同如果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只要合同中相关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则以后一份合同为准; 2、后一份合同对前一份合同的相关内容作了重大变更的,以后一份合同内容为准,前一份合同部
合同先盖章后签字当然有效。 法律没有规定盖章签字的先后顺序,只要内容真实有效有效即可。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编号就是合同备案号。购房合同在网签时合同编号是自动生成的。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
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要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果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违反先合同义务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在具体的责任形式上,缔约上过失责任表现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则表
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优先认购权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当按照实际比例行使。但是《公司法》允许公司股东通过章程等自治约定,允许未实缴的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
优先认购权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当按照实际比例行使。但是《公司法》允许公司股东通过章程等自治约定,允许未实缴的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但是若出租人的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