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算的。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该规定的适用是有前提的,即以勤工俭学为目的。这里的勤工俭学是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全部采用书面形式;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签订前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其他。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是不能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未毕业的大学生属于在校学生,不能够成为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所以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如果已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
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
甲方(用人单位):法人代表: 乙方(学生):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学生没毕业不可以签劳动合同。在校学生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流程如下: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择业期内,毕业生持符合要求的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的正式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到校办理就业手续时请自带存储工具,拷取本人就业信息数据,并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具到省就业办办理就业
合同的签订地点有时候是确定合同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双方如果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那么合同的签订地点是最后一方签名盖章的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如果双方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是采用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那么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